
泰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宇...
嘉 宾
泰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宇轩。
访谈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13:00-14:00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去年,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泰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方案》,方案印发后,工作进展如何,成效怎样?公安部门具体做了哪些工作?针对市民群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注意哪些方面?[查看详情]
知识问答库
一、基本信息
慈善组织认定
二、部门信息
江苏省泰州市民政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306号二楼民政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咨询方式:现场咨询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受理条件: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
(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办理材料
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慈善组织承诺书、关于申请理由、慈善宗旨、开展慈善活动等情况的说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履行内部程序,召开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等证明材料,申请人自备。
六、办理流程
1.社会组织提出申请,报送相关材料;
2.市民政局受理相关材料;
3.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认定为慈善组织,并向社会公示;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的,并书面说明理由;
4.慈善组织到市民政局领取慈善组织属性的证书。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慈善组织证书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十条第二款 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23-86897175
监督投诉方式:0523-86198809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tz.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24&iddept_yw_inf=1132120001441647XY300071101700001&ql_kind=07&iddept_ql_inf=1132120001441647XY3000711017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http://tz.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24&iddept_yw_inf=1132120001441647XY300071101700001&ql_kind=07&iddept_ql_inf=1132120001441647XY3000711017000)
慈善组织认定
二、部门信息
江苏省泰州市民政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306号二楼民政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咨询方式:现场咨询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受理条件: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
(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办理材料
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慈善组织承诺书、关于申请理由、慈善宗旨、开展慈善活动等情况的说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履行内部程序,召开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等证明材料,申请人自备。
六、办理流程
1.社会组织提出申请,报送相关材料;
2.市民政局受理相关材料;
3.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认定为慈善组织,并向社会公示;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的,并书面说明理由;
4.慈善组织到市民政局领取慈善组织属性的证书。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慈善组织证书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十条第二款 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23-86897175
监督投诉方式:0523-86198809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tz.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24&iddept_yw_inf=1132120001441647XY300071101700001&ql_kind=07&iddept_ql_inf=1132120001441647XY3000711017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http://tz.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24&iddept_yw_inf=1132120001441647XY300071101700001&ql_kind=07&iddept_ql_inf=1132120001441647XY30007110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