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6-01-15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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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姜堰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围绕体系建设、机制建立、沟通协作、数智赋能、监督管理“五个维度”,打造“堰上枫桥”调解样板工程。“十四五”期间,累计化解矛盾纠纷3.5万件。
构建高效畅通的体系框架。立足“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统筹协调体系,推动区镇“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全面融入两级综治中心建设,打造区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联动13个乡镇(街道)和N个基层特色调解工作室的“1+13+N”工作架构。建立“预防—排查—化解—修复”全链条调处工作体系,深化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出台政府合同管理办法,源头预防纠纷发生;建立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梯次化解矛盾纠纷;灌输“握手‘堰’和”理念,调处协议签订后及时修复双方当事人关系,防范矛盾反复。
完善长效规范的制度机制。健全重大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平时+战时”“线上+线下”“常规+专项”研判工作机制,创新“红、橙、黄、绿”四色预警机制,每月定期发布排查预警提示单,保障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完善“沙漏”分级处置机制,以镇街综治中心为载体,完善“村(社区)网格中心—网格—微网格”治理模式,确保矛盾纠纷有效分流、高效化解,70%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社区)一级。建立专项领域解纷机制,建强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总商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21个,推动13个乡镇(街道)商会商事调解组织全覆盖,指导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21个,2025年化解涉企纠纷近800件。
打造无缝衔接的协作模式。警法融合协作,印发《姜堰区建立“警法融合、三所共治”机制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三年行动实施意见》《“警法融合、三所共治”机制建设工作细则》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警务室联动对接,全区派出所“纷转警”案件数量逐年下降。诉与非诉对接,成立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非诉讼服务分中心,设立家事、合同、侵权、劳动争议、物业、交通事故等调解室,派驻调解员9名,年均化解矛盾纠纷1400余件。多元共治共享,依托乡镇(街道)“人熟、地熟、事熟”优势,创新矛盾调处工作方式,形成“邻里议事会”“小军说事评理”等一批特色品牌。
推进精准有效的数智赋能。在指挥体系上,不断升级“四位一体”现代化社会治理“姜堰模式”,打通“泰治理”平台与“12345热线”双向融合,健全数据分流共享应用机制,对整合的数据展开建模,搭建易发、高发矛盾纠纷管控模型,重大矛盾纠纷解决时限缩短一半以上。在办理体系上,依托案(事)件交办督办系统,运用“苏解纷”“码上解纷”等线上矛调处置平台,将工作阵地、调处手段由“线下”向“线上”拓展延伸,实现纠纷当事人全流程参与、解纷主体全流程办理、纠纷信息全流程共享、办理工作全流程监控。“十四五”期间,累计线上受理矛盾纠纷372件,及时受理率100%,调处化解率98%。
强化全链要素的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在预防和处理本地区本领域矛盾纠纷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推动“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谋划推进。强化案卷监督,明确案卷归档范围、内容要素和格式要求,定期组织案卷交叉评查和专项抽查,对不合格案卷及时督促整改。强化队伍管理,建立调解员“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每季度开展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等专题培训,提升队伍专业素养。